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,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于90分(150分制);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,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(150分制)、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70分(150分制)。特別的,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,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后再參與排序,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,文化課成績(750分制)減去5分,以此類推,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。最終綜合成績及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。
注: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,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。
藝術史論對語文、英語成績不作要求。